“人在ICU咋借钱”事件有了最新进展。5月24日,上犹县信访局召开座谈会,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就一审错误判决向当事人黄香莲及其丈夫胡显青诚恳道歉。此前,江西赣州经开区法院于2025年4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胡显青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法院依据的是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8日的借条。但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称,借条落款时胡显青正在ICU抢救,之后一直偏瘫,不可能外出借钱,并提供了住院资料。案件曝光后,出借人朱才明表示这是一场误会,是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他于5月23日下午前往法院提出撤诉,并向黄香莲赔礼道歉。5月23日晚,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5月24日的座谈会上,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一审错误判决会被撤销,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答应了黄香莲提出的赔偿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等损失的请求。同时,与会人员认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荣军接受委托后弄错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袁荣军会被司法惩戒。此外,真正借钱的胡显青也被确认身份,其借钱时是一名辅警,现已从警队离职,在外务工,且债台高筑已被列为失信人员,处于失联状态,与会人员表示会设法促成朱才明与借钱的胡显青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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