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ST摩登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摩登大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于2021年12月1日与南京明月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明月”)签订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南京明月开发的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房屋,总价款为2亿元。然而,截至2022年3月31日,摩登大道仅收回437万元,剩余款项尚未收回。
公告显示,摩登大道与南京明月于2021年12月1日签订了《南京市商品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南京明月开发的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房屋,总价款为2亿元。摩登大道于2021年12月1日向南京明月支付了购房款,但南京明月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摩登大道于2022年1月19日向南京明月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南京明月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双方签订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2年1月29日解除。摩登大道已于2022年1月19日向南京明月支付的购房款将由南京明月原额退还。摩登大道已于2022年2月22日收到南京明月退还的437万元首付款。
目前,摩登大道已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南京明月退还购房款15亿元及违约金。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摩登大道表示,该诉讼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程度以法院判决为准。摩登大道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对于摩登大道的此次投资理财事件,有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该更加谨慎,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和风险因素,避免出现类似的损失。同时,上市公司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投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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