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得到拓展,支持购买车库(位)和更新电梯。具体内容如下:支持购买车库(位)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位),可在最迟取得购置车库(位)有效证明材料(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材料或不动产权证书等,以时间最晚的材料为准)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费(不含贷款部分)。例如,郑先生2025年10月在福州自家小区购买一个车库,支付全款25万元(无贷款),2025年10月取得车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2025年1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按规定,他及配偶可在2028年12月前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25万元。支持更新电梯提取公积金: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既有住宅更新电梯的,缴存人及配偶可在更新电梯缴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出资的金额。例如,王先生的父母在福州有一套住宅,2025年12月该楼栋进行电梯更新,实际出资5万元,按规定,王先生及配偶可在2026年12月前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支持父母住宅电梯更新,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此外,新政还放宽了购房提取公积金和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时限,并新增到期自然结清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情形。该通知自2025年9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