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海底捞“小便门”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涉案者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的父母需赔偿220万元,并赔礼道歉。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3月14日,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各类损失共计230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吴某共同故意实施向火锅内小便的行为,且积极追求或放任视频公开传播,主观上均有过错,构成对财产以及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唐某、吴某的父母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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